这两年,许多投资论坛、贴吧上陆续出现控诉因投资电影份额被骗的“血泪贴”。在这类帖子中,不少普通投资者倾诉遇到的各类电影投资骗,而其中电影项目溢价是大部分“骗子”的惯用伎俩。对于投资者而言,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容易被骗子利用,让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多年积蓄投资“热门电影”差点全家血本无归今年3月,临安某位大巴司机王先生,通过一个自称是某影视公司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参与了影视投资按照对方的要求,前期王先生已经向对方转了5万作为投资款。不久后,该好友发信息告诉王先生有一部热门电影将在暑期档上映,目前正在做后期宣传,只要电影上映后就能按投资份额得到分红,还说投得越多分得越多。在巨额利益面前,王先生心动不已,劝说父母和自己一起投资,不久便将所有积蓄共计11万元投资“电影”。之后王先生带着父母来到银行准备转账。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实汇款信息时,发现王先生的父亲对于对方信息一概不知,于是立即联动临安公安分局昌化派出所。昌化派出所值班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判断王先生正遭遇网络诈骗。经核查发现,对方给王先生的合同信息不完整,合同上的信息和汇款信息也不一致,在民警向对方亮明身份后,对方在微信上直接拉黑了王先生,王先生这才意识这是一个骗局。
发现被骗,不必惊慌,及时收集各种证据,投资者在意识到被骗后要第一时间保存好。1、投资老师或者介绍人,推荐电影众筹的聊天记录。2、虚假电影公司的合同(认购书)截图。3、给对方的转账记录。
文末寄语:投资电影发现被骗一定得取证早、维权早。取证早是指从签订认购合同就开始时刻要注意收集并专门留存证据,以防后续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认购合同文件资料等。这里特别强调“专门留存”是因为我们发现很有当事人跟我们常常说“我本来是有证据的,可是我那个手机丢了、坏了、被盗了……”。有很多人,因为犹豫、观望、被忽悠等各种原因,没有及时维权,后悔也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