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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被骗了该怎么办?如何挽回损失?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110网律师

“凡是投资都要谨慎,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建议有加盟意向的经营者,在加盟之前应进行多次实地考察,了解清楚加盟公司的资质、运营等多项情况,并对该项目在当地的市场前景进行调研,签订合同条款时尽可能细致,同时避免听信宣传冲动加盟。

今年46岁的刘先生,以前在包头市跑机动三轮。去年10月,他无意中看到包头一家媒体刊发的“河南**网络有限公司”的加盟广告,称日盈利可达500元以上,“我就心动了”。
  刘先生担心受骗,还专门跑到公司所在地郑州徐寨,见了公司李经理。李经理介绍,公司从事的是信息平台开发业务,客户购买他们生产的“短信转发群发器”放在自己家中,保证畅通即可,转发一条信息可提0.2元。李经理还给刘先生算了一笔账:每个市区只设一家分转发射台,每天可转发3000条信息,收入600元左右,一天一结账。每台机器1.8万元,保证一个月就能回本。
  考察结束,刘先生汇款付定金3000元,很快就收到了设备,随后他又按照李经理的授意,汇去了密码开通费15000元。令刘先生欣喜的是,之后,他每天都能收到这家公司汇去的600元。

公司收到16万元蒸发
  刘先生说,每天600元的汇款持续三四天后,逐渐减少到每天200元。他致电新创公司被告知,他的机器落后转发量少,建议他再安装两台,并加装卫星导航设备。刘先生信以为真,掏空自家家底,又向亲戚朋友转借了13万元,先后给新创公司汇去了16.7万元。但当第三台机器到家后,刘先生再也没有收到汇款。公司电话也打不通,刘先生立即赶到郑州,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返回包头的刘先生找到懂行的业内人士帮他“掌掌眼”,“懂行的告诉我,我买的这种设备叫群发器,每台最多值1000块钱”。 刘先生追悔莫及,急忙向包头警方报案,“民警告诉我,我的案子案发地是河南郑州,他们处理起来不方便,建议我到郑州报案。”
  3月14日,刘先生坐上最便宜的慢车,再次赶到郑州,“想趁着3·15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随刘先生来到丰产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值班的刘警官问明刘强的情况后说,款是从包头汇到郑州的,案件还应由包头警方立案,郑州警方可以协助调查。
  下午4时许,刘先生又赶到金水工商分局12315举报中心。中心孙主任仔细检查了刘先生带来的机器设备,认定是三无产品,无法追查生产厂家。该局注册科也查实,“河南**网络有限公司”根本没有注册。为此,孙主任建议刘先生,通过包头工商部门从广告源头彻查此事。

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店铺没开,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

投身商海,几多凶险,还是应该时刻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也能给您保驾护航在签订合同之前,请仔细研读一下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慎重签约;在履约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证据;发生纠纷时,也应该依法寻求救济,相同的事实,选择不同的救济方式,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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