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投资者在上网时,随意浏览博客,看到一个博主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大量财经类点评,包括股评和荐股类文章,并在文章中大量提及“潜力黑马”“重大借壳机会”“即将大涨”等诱导性词语,并且在该博客的评论区内,有匿名回复进行煽动,使用“股神”“大师”“高手”“已经赚了不少”之类的表述。
投资者遂通过博客中提及的QQ号码与博主联系,并在数千元缴纳会员费后,得到博主的VIP荐股服务。但没想到在购买后却持续下跌,想找博主退回会员费时却发现已被对方QQ拉黑,无法联系。
作案手法剖析:不法分子通常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发布大盘分析、免费荐股等文章,树立起网络荐股“专家”、“财经大V”的形象,诱骗投资者加入微信群或QQ群,以缴纳会员费、开通VIP权限费等名义,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收取费用,而这些所谓的“专家”均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不可轻信免费荐股、免费诊股等夸大过往荐股业绩、直接或变相承诺收益、公开招收会员的非法证券节目和广告,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荐股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
【遭遇骗局之后,保留以下证据,及时寻求帮助,可以早日追回损失。 】
1:与投顾公司签署的合同
2:与投顾公司的转账记录
3:与业务员的聊天记录
【所有非法行为中,非法投资咨询又最为常见,具体包含五类违法情形:】
一是、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
二是、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三是、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
四是、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的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五是、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对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可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认定:】
1.行为主体(机构与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非法主体无许可证,无资格)
2.向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涉及证券以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无许可证,无资格,乱推荐股票,乱预测,乱建议买卖)
2.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无许可证,无资格,收取服务费,要分红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