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投资被骗了,要如何挽回损失?
电影投资迟迟不上映怎么办?出品方不退钱,近几年电影市场飞速发展,三五十亿的票房门槛轻松越过,但这些夺目的影视作品背后,倒下的却是成千上万部亏损电影,即便出现了近九成项目的亏损,仍然不能阻止头脑发热的电影影迷乐此不疲的投资。
以电影投资诈骗为例,就如某位圈内人士所言,有时候很难分清他们口中所说的关于电影投资权益的转让和真正电影溢价转让之间的区别。因而,若遇上一些再高级点的诈骗说辞和手段,就算是内行人也难免会上当受骗。
本文案例案例来源于网络,文章中人物均为化名,如果你发现自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湖南警方破获的电影诈骗案:
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以“影视投资”为名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祥、刘某平等17名被告人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8名被害人损失共计5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底,以张某祥、刘某平为首的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搭建了“映艺娱乐”APP,并通过微信等媒介虚假宣传该APP系某影视明星刘某华公司旗下的影视投资平台,目前正在拍摄数十部电影、电视剧,谎称通过该APP进行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引诱被害人投资。在被害人投资前期,张某祥、刘某平通过后台操作,对被害人进行少量返利,从而进一步引诱被害人加大投资。待被害人投资达到一定数额后,张某祥、刘某平便操作后台“崩盘”,从而对被害人的投资款“一键收割”。据查,该团伙共计诈骗所得5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祥、刘某平等1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张某祥、刘某平系主犯,张某强等15人系从犯,根据众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如果投资被骗该怎么办? 需要哪些证据:
1、保留合同等签署的协议;
2、保留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和录音;
3、保留与对方的汇款记录或者是收据;
4、电影最好还未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