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钱,也别掺合到电影行业。”这是告诫所有准备投资电影的投资者的一句话。
近几年电影市场飞速发展,三五十亿的票房门槛轻松越过,即便出现了近九成项目的亏损,仍然不能阻止头脑发热的电影影迷乐此不疲的投资。
影视公司业务员每天在“潜在客户”的聊天框里说的天花乱坠:
“股份份额紧俏,很快就没了,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
“这是院线电影。”“回报率是投资金额的150%到500%之间。”
影视作品制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扯的人、物和资金非常多,我国法律也存在空白和监管不力,完备的影视立项信息系统也有很多缺憾和漏洞,即便对于行业内部的人,也极难查证和确认相关信息。
一心想做金钱主人的人们,在骤然失去时才忽然意识到:生活的一大部分喜怒哀乐,仍牢牢建构在物质财富的基础上。
资本的游戏仍在继续,生生不息。另一拨人似乎没有受到影视投资公司跑路的影响,仍孜孜不倦寻觅新的客户。
普通民众如果不想被割韭菜,最好的办法便是远离电影投资,要知道相比于股票而言,电影投资的风险性是所有金融产品之中最高的,甚至比期货、金银和石油这些行业(都是受众群体极小)要高出数倍。
狂躁的市场可能今年要趋于平稳,电影的暴利时代已经结束,这对于想一夜暴富的影视人和普通民众反而是回归理性的最好时机,在市场发展平稳的时期,也是影视圈对割韭菜和收智商税行为“say no”最好机会。
投资电影被骗的人不在少数,但往往大多数人都是选择不了了之,事实上收集好证据一样可以追回损失,给大家列举相应的维权证据,投资者在意识到被骗后一定要保存好。证据齐全后,通过法律援助,找回损失。
1、相关的转账记录。向不法公司投资时的银行转账记录或者网银凭证,包括给公司或个人的转账记录。
2、相关的聊天记录。投资老师或介绍人,推荐电影投资时的聊天截图,给你承诺相应的收益,一定要截图保存。
3、相关的认购合同。电影虚假公司的合同(认购书)图片,投资电影一般还有相应的合同,这时候合同就是维权中很重要的一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