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飞乐音响(60065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应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加入索赔队伍维权,弥补亏损。
2020年8月,原告魏某等34名个人投资者共同推选其中4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诉称,其系飞乐音响的投资者。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司法实践。上海金融法院对该案的成功处理,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回顾前期,飞乐音响于2019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9]11号)。经查明,飞乐音响“智慧沿河”和“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项目,致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2021年3月31日,飞乐音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33亿元,同比减少22.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1.11亿元。截止报告公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86元/股。
2021年4月30日,飞乐音响披露一季报,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4亿,同比增长8.7%;实现归母净利润-5884.2万,上年同期为-1.9亿元,亏损幅度收窄。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78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