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项目的种类繁多,从奶茶到火锅,各式各样的加盟方式也见怪不怪,与此一起衍生的各式各样的骗局,也花样层出,这其中以骗取加盟费之后,对后续经营管理不管不问,任其野蛮发展为最为典型,蒙在鼓里的受害人们,有时甚至察觉不到自己被骗了,还以为是经营技术不到家,实则加盟方从一开始就只是想要赚取加盟费罢了。
2020年10月中旬,我在某官网看到某品牌火锅招商广告。就于10月31日来到北京考察。销售人员张某承诺3年之后保证无条件继续签约。11月1日我们正式签订该品牌火锅服务合同,随后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了218654元,11月8日,我又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支付了26000元。回去后我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催促公司开具发票,但直到如今也没有收到任何发票。
11月初,公司拒绝履行该火锅区域代理经营合同内关于配送范围的约定,导致我的品牌火锅店铺至今都没开起来。
2021年4月11日,对方公司不承认我的配送范围诉求,也拒绝退还我的费用,仅仅表示将全额无息转让我的特许代理权,只要转让成功便将所得款项全部退还。
但根据《合同法》第41条之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对方应该承认我的配送范围诉求。
我再次相信对方,觉得转让也是一种解决办法。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该公司出具一份转让协议,但即便如此,至今都没有丝毫下文,甚至连咨询相关事宜的客户也没有,我多次询问公司的销售人员及领导,也有向公司真正的老板及法人赵子昆反馈相关事宜,回复的结果与态度都是一等再等、一拖再拖。
加盟费退还的依据条件有哪些?
1、加盟合同及收款凭证;
2、保存好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截图;
3、该公司尚在营业能联系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