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国大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国家大力扶持,不少投资人纷纷参与进来,但也正是这一现象,电影项目逐渐发展成为有心人用以圈钱的圈套,让众多投资者往往血本无归!
今年3月,上海市民何先生向警方报案称:2019年初,他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影视投资中介公司的员工,对方并向其推销一部投资成本超过2.6亿元、有当红明星主演、知名影视公司出品的电影,在电影上映前,可以通过上海一家影视公司参与该部电影的版权投资。
中介声称该部电影的预期票房保守估计可达20亿元,以投资100万元为例,可获得360万元收益,机会实属难得。何先生上网查询后发现,这家影视公司的确是该部电影的联合出品方之一。
于是,何先生便通过中介公司与该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影合作投资协议》,约定何先生以50万元投资款获取该部电影0.25%的版权收益。
就在何先生坐等分享收益之时,该电影上映后票房却仅有6300余万元,与中介公司所宣称的20亿元预期票房简直天壤之别。最终,该影视公司以票房不及预期为由,仅兑付给何先生1.3万元,之前50万元投资款就此打了水漂。
【本文来源于网络,文章中人物均为化名,希望投资电影被骗的受害者看到这篇文章及时醒悟,寻求法律援助】
▋电影投资很多都是不正规的,保留好以下证据,能够联系影视公司的人,能够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1:相关的转账记录。包括给公司或个人的转账记录。
2:相关的聊天记录。带单人会给你承诺相应的收益,一定要截图保存
3:相关的认购合同。投资电影一般还有相应的合同,这时候合同就是维权中很重要的一个证据!
本文结语:2017年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任何机构进行产品权益拆分。所以电影本身是不允许进行权益拆分向市场进行资金募集的,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以“收益权转让”为名进行的诈骗活动,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