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分手大多经过深思熟虑。一段感情出现问题,如果一方仍一往情深,也许会为破镜重圆花尽心思,但结果却总是不尽如人意。当然,更多的是想要挽回却不知从何做起,正是这样的需求,导致了这两年间国内各地情感咨询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头,打着“情感挽回”的口号,骗取受害者服务费,导致情感咨询纠纷案件层出不穷!
情感挽回遭遇骗局案例:
2020年8月底,小琳跟男友分手了,刚分手没多久小琳就得知前男友有了新女友,感到很崩溃,但她没有放弃。想起之前关注过某情感挽回导师的账号,就去搜索对方并向对方求助。于9月25日,小琳和该情感挽回机构签订挽回服务合同,协定一个月的挽回期,支付10800元咨询服务费用。小琳说:“其实前男友还在摇摆,我想争取一下, 由该情感挽回导师通过社交软件或者电话跟我指导。”合同签订前的沟通中, 情感老师告诉小琳:“你的这个案子不算难,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了。”此后小琳经过了挽回爱情的“关键时期”,情感老师依然告诉她:“你的案子不算特别难,只要你好好配合导师,问题不大。”小琳称,签订合同第二天, 老师就让她看书学习提升自己,第三天开始指导。小琳说,通过咨询她的确感受到,自己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好,例如PU值(给男方的安全感)偏高。在老师的指导下她跨越千里,从贵州到杭州与前男友见面。就在这关键的几天,咨询老师休假了……。“关键时期”过后,咨询老师又要她与前男友断联,然而却发生了预料之外的后果:国庆期间,前男友与现女友完成订婚。为此,小琳以错过关键时期、挽回失败、断联导致男方确定关系等为由,要求情感老师退还当初交的10800元,“我不会继续(咨询)了,请退我费用”。小琳很失望,提出终止服务并退款。该情感咨询以其“自己打算放弃”为由,拒绝退款,“不是我想放弃,我也不想放弃他。”小琳表示,她对老师的服务不满意,是老师的建议导致她没有机会复合了。在小琳要求退款后,聊天截图显示,情感老师告诉小琳:“如果你自己打算放弃的话,公司是不会退款的……老师可以帮助你转为提升课程或者脱单课程的。”坚决不予退款,这让小琳不知道如何才好。
情感挽回纠纷案件处理结果:
小琳咨询我司后得知,她所签订的这些所谓的“合同”或“协议”中,部分免除商家责任,加重甲方主要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条款。
并在我方提示下,收集齐所有证据,我方在联系该情感公司后,通过2个工作日的法律调解,与对方达成和解,对方当日内退还了小琳所交的全部服务费损失。
律师警醒,如遇情感机构诈骗,收集下方相关证据,可联系我方通过维权处理追回损失:
1:签署的情感挽回服务合同或协议;
2:与分析师,情感导师的聊天记录;
3:转账记录;
如果你的感情有问题,想要挽回,不能总想着花钱走捷径,只会大概率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