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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刚石(300064)信披违规被证监会调查,股民维权索赔条件确定
发布日期:2021-04-30    作者:罗军民律师

2020年12月31日,证监会通报:今年4月,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豫金刚石,300064)业绩“变脸”,市场高度关注,质疑信息披露违法。结合对审计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40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亿余元。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市场影响恶劣,我会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责任。

2020年4月7日晚,豫金刚石(300064)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2020年4月7日晚,豫金刚石(300064)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同日,豫金刚石(300064)发布关于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河南证监局认为:

2020年1月18日,你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6,743.80万元至9,634.00万元。2月29日,你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8,040.34万元。4月3日,你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15, 149.70万元。你公司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

豫金刚石(300064)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初步认为,在2017年4月27日到2020年4月8日之间买入豫金刚石(300064)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豫金刚石(300064)虚假陈述,投资者购买豫金刚石(300064)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股票索赔流程:加入索赔提交材料 →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签订委托 →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判决调解索赔成功 →获取赔偿款。

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豫金刚石(300064)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登记委托代理事宜。

股民索赔需要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备注:
*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其他要求: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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