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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新(600701)股票索赔征集(暨工大高新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发布日期:2021-04-04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工大高新(600701)股票索赔征集(暨工大高新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2018年7月23日晚间,工大高新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2020年10月23日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号)。
   根据前述事实和《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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