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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新材(300325)股票索赔征集(暨德威新材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发布日期:2021-04-03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德威新材(300325)股票索赔征集(暨德威新材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2020年7月8日晚间,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201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前述事实和《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提示股民:投资者于2020年7月8日(含当天,不考虑是否为交易日)前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的亏损投资者可参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集体索赔队伍。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股民主张索赔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为,在该日之前未主张的,则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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