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民反诈意识不断提高,犯罪分子的诈骗方式也随之升级,将诈骗穿上股票投资的“外衣”,利用部分人群希望快速获利的心理大肆坑骗钱财。近期股市活跃,行情上涨,炒股人群日益增加,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该机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诈骗。
今天我跟大家讲讲常见的荐股骗局有哪些?
套路一:伪造股票收益截图,骗投资者交纳"会员费"
2021年1月左右一个某证券的业务员加我微信,然后拉我进他们的微信群,群里面有个经理叫王*的人在里面推存股票,让大家见证他们推的股票都是那涨的。
观察了几天,好像是那么回事,推存的股票好像都涨,到2020年1月底他们要我加入他们的VIP会员才推存涨停板股票,会员价58800元、68800元。
我于2020年1月30日交了58800元入会员。一入会员后,他们业务员就把我拉黑了,微信群也把我踢出了,换一个他们所谓的客服专员联系我,然后就有这个钱**的他们客服专员提供推存股票。
可是每次他们推荐的股票都是跌的,他们一推荐、我们一买就开始跌,最多跌50%,这样我损失了几万,这样被他们收了会员费的人非常多。
案件处理结果:
收到这位投资者的委托后,查明他实际所缴费的投顾公司严重违规违法,通过塑造虚拟股票分析师,推荐股票,诱导投资者缴纳高额会费之后消失。
在经过缜密调查和前期准备后与该平台取得了联系,经过我们出面采取强制措施后,平台退还了投资者所交的高额费用。
套路二:冒充美女专盯中年男士,诱骗"投资"
微信和QQ上有很多顶着美女头像主动加你聊天,装作是你的红颜知己诱导你,有意无意透露在做现货赚多少钱,称无风险,收益可观,殊不知这是一个圈套。
**商贸有限公司通过某现货交易平台欺诈客户投钱,获取非法利益,令多名客户本金有去无回。该公司因涉嫌诈骗被诉,3月16日,该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员工网上冒充美女吹嘘诱导客户投资
被告人何某、郭某、姚某是合肥一家商贸公司的股东,2019年12月,何某公司成为XX现货交易平台的会员单位,陈某有相关客户方面的资源,于是成为何某公司的代理商。
陈某公司为何某公司寻找客户,让客户使用**平台交易系统软件客户端入金,来炒XX公司提供生物燃料,再生铜、再生铝等。
随后,由陈某公司员工通过QQ、微信冒充美女寻找客户,在获取对方信任后,谎称自己通过XX平台炒现货获利,声称XX平台是一家正规平台,炒生物燃料很赚钱,还有专业的分析师提供指导,只要跟着分析师的指示操作就稳赚不赔。
客户信以为真后,就由公司队长帮助客户开户、入金,陈某冒充专业分析师对客户进行指导。在此过程中,员工用小号向客户发布虚假盈利截图,谎称自己在XX平台盈利。
并吹捧所谓的专业分析师的盈利指导,诱骗客户信任"指导老师"陈某。之后一步步引诱客户亏损大量投资本金,而他们则将客户的损失非法占为己有。
"止赢不止损"靠客户亏损盈利
"我们基本没有实物仓储,客户基本上不会主动要求看现货,如果需要再临时拉一点现货,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庭审现场,被告郭某供述称,公司主要靠客户频繁交付的手续费,和客户的亏损来盈利。
检方指控,陈某指导客户不断在XX平台入金、重仓、频繁交易、"止赢不止损"交易,争取客户在短时间内爆仓,或者在交易中小盈大亏,最终巨额亏损出局。
在此过程中,何某、姚某、郭某对陈某等人诱骗客户的情形清楚知晓,并帮助陈某等人安抚亏损客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姚某、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务,共计7580195.9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套路三:网络直播间荐股,得手后拉黑投资者
据**区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6月24日上午,**区法院以姚**等35人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20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据悉,该案也是**区法院建院以来一案审理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团伙为实施诈骗犯罪,先在网上搭建虚假XX国际网络诈骗平台,并在*州和*安两地分别开设网络直播间和线下投资窝点。
以讲授股票知识、开展炒股比赛方式,骗取投资者信任,再提出当前市场行情不好,买恒生指数可以赚大钱。
亮出事先搭建好的XX国际恒生指数网络诈骗平台,部分参与直播间听课的客户高度信任会要求开户,诈骗团伙安排成员为股民办理XX国际恒生指数平台开户事宜。
客户资金进入该软件平台后,由团伙人员实际控制,并不进入大盘,为欺骗投资人,该软件截图显示的恒生指数与大盘走势一致。
开始的几天各被告人正常引导被害人投资恒生指数,由被告人控制的虚假平台让少数股民正常出入资金。
尔后采取“反向推荐”、“止盈不止损”、反复操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投资恒生指数,造成被害人亏损,并使被害人产生投资亏损的错觉,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手续费和亏损款。
截至2018年6月12日案发,28名受害人共计在该虚假平台入金5,262,155元,出金1,118,075.1元,亏损3,561,143.58元(356万)。
法院审理认为,该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已形成诈骗团伙,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非常恶劣,遂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套路四:QQ群冒充分析师,诱导投资新品种
投资理财,不要被那些社交平台上所谓高回报的贵金属投资、“妖股”推荐之类的说辞所迷惑。以为能赚取更多回报时,可能已经成了那些骗子的狩猎目标。
温馨提示:
凡是在投资A50、沪深300、融资融券、外汇、股票配资、现货、期货、投顾服务费/会员费、大宗商品等被骗造成亏损的,达到以下条件我们可以帮助你维权追回资金:
1: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
2:有平台交易流水、转账凭证;
3:平台还没有跑路在运作;
4:有和平台“老师”(业务员、骗子)聊天记录;
满足以上条件我们有把握追回、时间3-1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