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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后被告需要做些什么
发布日期:2021-02-01    作者:程智华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收到传票后应当按时参加庭审活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采取缺席审理的方式,这就意味着被告丧失了质证、辩论、申请回避等一系列诉讼权利,必然要承担相应不利诉讼后果。
就民事案件而言,收到法院传票,首要做的是准备应诉事宜,根据对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分析原告诉求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于被告而言有没有可以抗辩、反驳的地方,比如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是虚假的或者原告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等等被告可以减轻、免除或者无需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因此,被告收到传票后,建议先去法院阅卷,看看原告提供的有哪些证据,被告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反驳对方,原告提交的证据是否存在瑕疵或者说原告收集证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案件的承办法官是否存在利益冲突,被告是否需要申请法官回避。是否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调查取证、申请司法鉴定等事宜。最后,收集任何对被告有利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等,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制作一份对被告最为有利的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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