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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被骗还能要回加盟费吗?怎么做才能要回加盟费?
发布日期:2020-12-30    作者:110网律师
文章摘要:
     最近两年加盟市场良莠不齐,很多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导致很多没有经验的创业者加盟失败,损失惨重。很多人为了梦想摩拳擦掌,渴望尝试,渴望成就一番事业,但是缺少实战经验,很容易走入骗子的圈套。如果选择加入加盟这个行业,一定要头脑清醒,头脑冷静。希望以下案例能对你有所启发。
 
加盟纠纷案件分享:
今年7月份,郑先生在网上看到某某品牌的休闲食物的招商信息,就与他们公司招商部郭某联系上。他对郑先生说:该食物供货价格很低,零售价的5折拿货,售后有保证,食物能够互换货,物流费由公司承担,店铺开业时,公司会派商场人员驻店指导等。 
        7月10日,郑先生去总部公司实地考察。郭某接待了郑先生,他说公司自有大型生产车间,所以供货价格会比外面低很多。郭某说的天花乱坠,在他的许诺下,郑先生决定加盟他们,于是当天向公司的银行账号上汇款59800元。交完钱郭某把该休闲食物加盟合同拿出来,郑先生还没看看完,郭某就催促,然后郑先生就签字了,也怪郑先生大意,没细心翻看条款。
 7月25号,某物流给郑先生发来20000元的休闲食物。运费是由郑先生出的,付了相关运费后看到随货单上的价格高得吓人,部分产品比起商场上同类产品还高。郑先生当即给公司打电话要求互换一部分,没想到总部一口拒绝,说全部按合同办事,所有加盟商都是这样的,然后郑先生便没有再说什么。店铺开业后,因没有运营经验,郑先生要求公司派驻店人员进行指导,他们开始说来,然后等了几天,也没见总部派人过来的影子。 
       7月30日,因需求郑先生要求公司开、食物进货发票,总部说开发票可以,但是需要郑先生自己承担13个点的税点,不然不能开,说他们是全球整合收购,所以货品是不含税的,还说这点在合同上有表现,全部以合同为准。此时,郑先生才完全觉悟。现在,产品卖不出去,又不能互换,加上房租,已经无力支付这些开支了。 
依据《商业特许运营管理条例》的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运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而且运营时刻超越1年。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显然不具备资格,也没有查到三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且截止2020年7月30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经过商务部核查,该食品有限公司该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运营存案。 
最终处理结果:
郑先生通过我司寻求帮助,最终挽回了自己的损失。所以在这个时候,笔者建议一定一定要选择专业性强,正规性强的律所寻求帮助,可以最大可能降低时间成本,让投资者更快挽回自己的损失。
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4、抓紧,抓紧,在抓紧时间;
     最近几年的加盟投资市场鱼龙混杂,稍不留神就会陷入非法加盟平台的圈套。一旦进入非法加盟公司,切记!!!不要乱了方寸,应该冷静思考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千万不要主动跟平台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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