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连锁店最大的好处是能直接借用总部的金字招牌,并借助总部的经验,从而降低投资和经营的风险。但是,对于加盟者来说,“复制”完总部经营场所的环境、气氛和产品后,并不代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如果遇到了只为赚钱加盟费的加盟商,那就是入坑了。如果遇到下面类似案例,切记不要慌,要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童装加盟被诱导者自述:
2020年6月12日在网上看到某某童装招商广告,就联系到深圳市某某有限公司电话接待人员。他热情地邀请我过去考察,来回车费给予报销。6月14日我来到实地考察。周某某接待了我,带我去展厅参观,承诺加盟后一年四季衣服都可以换,可以夏款换春款、春款换冬款,店铺开业时还有督导下店指导。说得这么好,我就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交了50000元,其中货款35000元,保证金5000元,权益金10000元。6月15日我们签订了合同书,合作区域为宁强县,店型级别为创业店。
从公司回来后,我就开始装修店铺,装修款就花了100000元。他们要求货架必须从公司购买,为此,我又付了17014元的货架款。7月3日,物流给我发来童装和货架,500元童装运费和2200元货架运费都是我付的。我满心高兴打开包装,发现和展厅里看到的童装,都不是一个档次的,吊牌价也比展厅高很多。加盟前我曾问过,路费报销是现金还是别的什么方式?周某某说是现金,可现在却给我报销了一堆没用的衣服。承诺的督导下店费用都是他们出,却要我支付来回车票费和食宿等费用,结果开店了督导没来,还说督导来费用算我们加盟商自己的。还有承诺可以一年四季轮流换货,结果换的时候又说今年夏天只能换明年的。之前承诺的10000元权益金不做就给退,现在也不退,找他们退钱就说安合同办事。
因为加盟的这个事,不仅父母说我,老婆也天天和我闹。为此,我气得生病又花了不少钱。这中间的苦和累,只有自己知道。我多次要求公司退款,他们总是拿合同说事。
案件处理:
后来这位创业者找到了我司,通过审阅合同内容及加盟公司的承诺服务过程,可以判定这份合同系特许经营合同,受《商务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调整,加盟者应当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中并未约定,但不影响许某某行使该权利,接受委托以后,本律师及时准备并固定了相关证据,草拟了起诉状,后经调解,该公司退还了许某某大部分加盟款。
上述加盟案例大同小异,如果你也有类似遭遇,请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委托我们方可追回损失:
1、加盟合同及收款凭证;
2、保存好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截图;
3、抓紧,抓紧,在抓紧时间;
最近几年的加盟投资市场鱼龙混杂,稍不留神就会陷入非法加盟平台的圈套。一旦进入非法加盟公司,切记!!!不要乱了方寸,应该冷静思考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千万不要主动跟平台起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