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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20-11-26    作者:丁嫣律师
一、协议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二、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2、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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