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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儿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孩子需要到哪些地方?
发布日期:2020-11-24    作者:丁嫣律师

一、收养儿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很多无子夫妻都想要收养孩子,一方面自己有了后代,另一方面也为政府,社会分担了压力。但是很多人对于收养孩子的相关问题不是很了解,比如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吗?是所有想要收养孩子的人都可以收养吗?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收养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二、收养孩子需要到哪些地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收养人)。因此,如果想收养孩子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当然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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