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发布日期:2020-11-18    作者:程智华律师

怎么办理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离婚登记应向夫妻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登记不可在异地办理,必须回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或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是,现在年轻人在外打工者居多,回家会有一定的困难性。对此,他们可选择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怎么办理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离婚登记应向夫妻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应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登记不可在异地办理,必须回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或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是,现在年轻人在外打工者居多,回家会有一定的困难性。对此,他们可选择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