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分析:99%的离婚案件一审不判准离婚,不建议上诉!
近期刚刚结案的一起离婚纠纷,其结果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接下来我们详细看一下这起简单但是又不简单的离婚案件:
当事人小赵(男)自2018年3月开始便起诉要求与小孙(女)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在法院安排的诉讼调解阶段悔恨不已,小赵撤回了起诉,可没成想,对方刚到家第二天便改变了调解时的态度,对小赵实施了家庭暴力,导致小赵面部被挠的出不了门、手指头肿的跟棒棒糖似的。2019年元旦,小赵再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那个态度,不同意离婚。没办法,小赵撤诉了。2020年,小赵又起诉了,5月份第一次开庭,小孙同意离婚了,但是紧接着提出诉求主张小赵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近60万元并罗列了小赵的银行卡、信用卡、支付宝的账单。为此,小孙还缴纳了6000多元的诉讼费。对此,小赵表示自己收入不高但是家庭支出太大因此小赵不得已拆东墙补西墙倒腾钱维持家庭生计。关于转移财产的庭审进行了三次,小赵举证非常充分,完全可以证明小孙所说的转移财产是无稽之谈。最后一次开庭时,小孙却不同意离婚了,意思很简单,前面想要通过转移财产的诉求达到多拿钱的目的,但是现在钱拿不到了,那就折腾吧。毕竟小赵还有房贷,拖延时间一个月就可以多拿房贷及增值部分,这个帐合适。第一次开庭之前小孙在烟台市芝罘区找了一份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但是本次判决之前,小孙又不上班了,每天在家闲待着。
2020年11月2日,一审法院判决不准小赵跟小孙离婚。
小赵问律师是否要上诉,律师:不建议上诉。
柳基伟律师:
1、很多当事人面对不准离婚的判决,会咨询我是否需要上诉,99%的案件我是不建议上诉的,除非一审的庭审有重大问题比如程序违法、行贿受贿的法定情形,否则上诉就是在给自己增加麻烦、拖延自己的诉讼周期。举例一下:11月2日判决书拿到,15天内提出上诉,等案件到了中院、开庭、判决,时间基本上得在第二年3、4月份了,这一来一去,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了。与其这样,不如等半年后再次起诉,这样更划算。
2、面对小孙这样的当事人,小赵该如何面对呢?目前双方最大的问题在于小赵只有一套贷款房产,而小孙不会离开上述房屋,考虑到分居问题,小赵只能自己先行搬离。关于房贷问题,小赵也需要多加考虑;子女抚养问题,同样是小赵需要慎重考虑的焦点。虽然实践中有四次起诉不准离婚的先例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案子都是如此,策略比较真重要、方法比态度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