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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交给肇事者?
发布日期:2020-11-05    作者:魏俊冰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所以对于事故认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交给肇事者?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交给肇事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首先可由交警组织双方(有时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参加)进行调解,或由双方自行协议,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而如果对方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导致协商不成,但又不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伤势较重,建议先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时间等,如果不考虑伤残等级的,可以主张实际医疗费、交通费等等。有伤残等级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交通费等。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交给肇事者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新交法规定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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