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索赔流程,律师团队提示最新索赔条件,股民索赔预登记中
2020年10月15日晚间,002411延安必康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01号)。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号)。2020年10月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 经证监会查明,延安必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经测算,2015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其中,2015年发生额为7.05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3.42%,期末余额为6.71亿元;2016年发生额为13.72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6.21%,期末余额为18.85亿元;2017年发生额为16.48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7.70%,期末余额为20.73亿元;2018年发生额为7.72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8.06%,期末余额为27.46亿元。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通过上述方式,延安必康《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794,326,924.96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8.99%和净资产的15.18%;《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057,005,338.69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11.40%和净资产的24.31%;《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811,866,582.26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3.94%和净资产的8.47%。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延安必康披露加快口罩生产的通知及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后,上市公司股价于2月5日、6日连续涨停,2月7日最高涨幅9.6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月7日问询关注及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上市公司股价由涨转跌,2月7日涨幅1.53%,2月10日、11日跌幅达9.98%、5.65%(2月8日和9日为周末),反映延安必康披露的上述相关信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延安必康2月5日、2月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不准确、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 证监局决定: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宗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香兴福、谷晓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周新基、董文、伍安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刘欧、邓青、杜琼、黄辉、杜杰、柴艺娜、郑少刚、邵海泉、朱建军、雷平森、何宇东、刘玉明、郭军、夏建华、陈兵、李京昆、苏熳、陈俊铭、王兆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延安必康索赔背景,002411索赔依据 根据公开资料信息显示,002411延安必康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工业板块、医药商业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及药物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板块四大类。 002411延安必康今年3月份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时,推测是“蹭疫情热点”的原因被查。但现在根据证监会的处罚结果显示,问题远远大于碰瓷“疫情热点”,还存在其他两大违法事实。包括2015至2018年,连续4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2015年、2016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分别虚增7.9亿、20.5亿和8.1亿。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如何向延安必康索赔?002411怎么索赔? 律师表示:002411延安必康信披违规遭证监会正式处罚,存在三大违法事实,不仅仅是蹭热点那么简单,还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现在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正式发起索赔。如果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及时进行025 -8664 -1319索赔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延安必康索赔条件是什么?002411最新索赔条件 由于延安必康的虚假陈述有三种情节:(1)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2)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3)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综合以上情形,延安必康的索赔条件可能存在如下三种情形: (1)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间买入002411延安必康,且在2020年3月2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0年2月5日当天买入002411延安必康,且在2020年2月11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律师金融证券维权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参加延安必康索赔第一步的所需资料: 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谢律师提醒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最好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联系方式; 5、您本人的常用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营业部)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