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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2020-10-13    作者:杨谦律师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依法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且不收费。参照《法律援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参照《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本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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