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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一定要分清责任大小
发布日期:2020-10-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这是大多数车主,尤其是没有经验的车主所犯的通病。律师建议:

  1、如果两车都只是轻微的车损,你们一定要友好协商,拍照后撤离现场以免堵塞交通或造成二次事故。因为你们的车辆都有交强险,轻微的车损(2000块钱以内)都是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的。

  无论是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只要自己有责任,那么自己投保的交强险都会赔偿对方的2000块钱以内的车损,何必为了主次责任的争执而浪费时间呢?

  2、在此,我要特别提醒各位交通事故车主:如果你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你自己可能的赔偿支出并不是直接按照事故的主次责任按二八开或三七开或四六开承担的,而是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122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内赔偿以后,不足的部分你再按比例自行承担或通过另外的商业第三者险承担。所以如果是一般的事故,你不必与对方纠缠谁是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

  3、如果你的机动车与行人(包括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造成行人受伤害,你一定尽量不要与行人争吵,要敢于担责,及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

  只要你的车辆有交强险,那么对方在10000元之内的医疗费,都可以理赔,2000元之内的财产损失都可以理赔,110000元之内的死亡、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都可以理赔。而一般轻微的损伤,交强险足可以解决。你又何必与行人计较闹得双方都不愉快而给保险公司省钱呢?

  如果你的车辆不仅有交强险,而且还有商业第三者险,那就更好了,那意味着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122000元的部分还可以按照责任比例(这时候是按责任大小的)获得理赔。

  4、如果事故不是很大,为了省时间,事故一方可以单独承担责任,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另一方省下了时间和费用,可以给主动担责的一方以适当误工费等补偿以求平衡。(这种情形适用于双方都明理,而保险公司不会有明显异议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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