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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家人能需要做什么
发布日期:2020-08-17    作者:许仙凤律师

首先,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其次,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再次,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办案部门的拘留通知寄往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而户籍派出所因无法联系犯人家属所以无法通知。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忽略通知家属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属也不必过于多疑。这种情况下,犯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
  最后,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立法、司法的完善保障:  有效辩护必须建立在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享有广泛而充分的诉讼权利的基础之上,因此,立法上赋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广泛的诉讼权利极为必要,一是准备辩护方面,包括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及行使辩护等权利,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应的刑事诉讼法解释对上述权利均有规定。二是行使辩护权及辩护权受侵犯时的救济权利。探索建立“庭审辩护有效性”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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