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租赁合同无效后,还要支付交接前的房屋使用费吗?
律师解答: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后,就应立即返还房屋,如延迟返还,如无合理原因的话,承租人仍需承担返还之前的占有使用费(按租金标准)。如有合理原因,则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各承担一半。
判决书节选:
关于邱租客应否支付2019年3月至7月6日租金的问题。根据查明的事实,因本案纠纷,邱租客经营至2019年4月底,在此后诉讼期间,一审于2019年5月已释明合同无效,双方理应相互返还,但至2019年7月6日才交接完毕。综合考虑合同无效的责任及在此期间亦因评估需占用案涉房屋,故在此期间的房租可各承担一半,即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117677元【38000元/月×2+(38000元/月×2个月+38000元/31天×6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