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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有什么不同?
发布日期:2020-07-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同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公私财产权利的犯罪。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而后者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3)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而后者的行为方式主要是侵吞。本罪只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而后者的行为人则没有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利用。

  4)本罪不以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为要件,而后者则以此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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