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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吗
发布日期:2020-07-24    作者:方乐律师
一、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吗(《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产生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代位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多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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