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天翔环境(300362)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天翔环境(300362)于2019年5月22日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为:一、天翔环境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关联交易,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近21亿元。二、天翔环境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天翔环境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最终被证监会顶格处以60万元罚款。
天翔环境(300362)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0月12日之间买入天翔环境(300362)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具体条件可能根据索赔进展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齐程军律师团队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