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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区别
发布日期:2020-07-15    作者:杨谦律师

故意损坏财物和盗窃在日常生活中都比较常见,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这两种行为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时候,都可能会构成犯罪,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为这两种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有些相似,那么故意毁坏财物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沈阳盈信刑事律师为您普法。

一、故意毁坏财物与盗窃罪的区别
        按照通行的定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然而笔者以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非如此。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不在于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在于其客观上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占有。侵害了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侵害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两罪在行为方式、主观犯罪动机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区别。但在实践中,存在着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实施盗窃行为,造成公私财物毁损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牮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拫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盗窃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1、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2、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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