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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些方面防范合同的潜在风险? 谨记四个要点
发布日期:2020-07-14    作者:曹乐维律师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
  7、违约责任条款;
  8、解决争议。
  (二)货物质量纠纷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此类纠纷的处理重在预防,即通过前期合同的审查,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封样保存来规避风险。货物质量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选择适当的表示质量的方法;
  2、依法明确质量标准;
  3、明确规定质量验收的内容;
  4、明确规定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5、必要时明确规定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三)合同主体欺诈风险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四)货款拖欠风险
  贷款拖欠纠纷在办理的纠纷中最为常见,纠纷原因有因合同约定付款不明、当事人履约能力不足、违约成本低等。
  此类风险,一般采取三阶段全方位风险控制来最大限度的维护顾问单位的权益。
  1、事先预防,完善合同的审批制度、审查制度。
  2、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
  3、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有困难,应分析对方拖延或拒付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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