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离婚案-快速诉讼处理【两周办结】
【栖霞区离婚案】
案情介绍:
委托人因丈夫有外遇,经过调查和了解,委托人发现丈夫与他人生活之处,在争吵和肢体冲突过激之时警方出面干预,委托人积压许久的怨气终按耐不住,咨询和委托了庄荣华律师后,毅然选择了诉讼离婚,来讨回公道。
案件结果:
1、双方同意离婚;
2、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当事人;
3、婚内夫妻共同房产归女方及孩子所有;
4、女方支付男方5万元人民币。
律师点评
律师接受委托人蔡女士的委托,在详细了解婚前、婚后的感情基础,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转折点、爆发点等重要事实之后,庄律师迅速将专业的离婚起诉状立案于栖霞人民法院,由于居住地位于迈皋桥,该案很快被分配到迈皋桥法庭。
在立案次日开始,庄律师一面试图让当事人继续寻找对方的婚外情证据,另一方面庄荣华律师也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众多法律问题,此次沟通仅限于意向性接触,庄律师未将手中相关证据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对方。
约2个星期不到时间,由于婚外情的辅助证据的侧面影响以及律师的积极跟进,对方同意我方的离婚意见,再次经过多轮沟通,我方利用了证据的优势性,以及良好的诉讼心态,成功将子女抚养权争取到手,另双方唯一一套住房也全部归属于女方及孩子的名下,男方仅获取5万元存款。
在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权债务全面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律师为其两人制作了专业的离婚协议书。
协助双方在民政局成功全面办理了协议离婚的所有法律手续,后再至迈皋桥法庭撤诉,不仅快速的为当事人成功离婚,还节约了大量的诉讼费。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律师分享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下来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
男女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聊天qq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律师分享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下来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
男女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聊天qq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