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亚太药业(002370)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与齐程军律师团队联系。
2020年1月2日,亚太药业(002370)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2020年1月3日,亚太药业(002370)公告,2020年1月2日,亚太药业(002370)收到公司董事、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军转发的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浙证调查字2019428号),因亚太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任军进行立案调查。
亚太药业(002370)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20年1月2日之前买入亚太药业(002370)股票,并且在2020年1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