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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渔业(000798)股民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9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中水渔业(000798)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与齐程军律师团队联系。
        2017年11月17日晚间,中水渔业(000798)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中水渔业2015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决定对中水渔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四十五万元。

中水渔业(000798)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5年8月28日到2016年3月29日之间买入中水渔业(000798)股票,并在2016年3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目前可发起索赔,要求违规主体赔偿其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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