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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只有一套住房,离婚时房产分配方案简化说明
发布日期:2020-06-13    作者:庄荣华律师

    离婚孩子房屋纠纷
 (标准案例示范 )
 (2019-8-12结案)
  秦淮法院离婚案件

    遭遇:
    双方因感情矛盾、抚养矛盾问题、分居问题等导致感情破裂,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8月12日彻底解决离婚

    南京秦淮区法院-少年庭-伏小全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
3、房屋归我方,我方支付对方83万折价款
4、车辆归对方,对方支付我方2万折价款
5、房屋过户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
诉讼费各半承担

    本案通过一次离婚审判后双方无感情改善
    由此开始进入离婚实质性审理阶段
    孩子抚养、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双方唯一的争议焦点

    作为专业婚姻律师针对此类情况已经有充分的法律意见准备
    从口头法律意见到书面法律意见,再到庭后补充沟通
    最终律师的意见基本被法庭采纳

    抚养之争
    绝对不是简单的经济条件衡量这一个纬度
    综合的方面非常多,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将孩子抚养权的各类情况充分告知律师
    让律师将自己的优势条件强化到极致,也同时也做好防范对方有利条件的抗辩准备。
    婚后双方仅仅拥有唯一一套住房
    该房屋的出资和来源各方均有一定的贡献和付出
    最终在针锋相对的几个回合之后
    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附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本市六合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本市秦淮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各方达成调解意见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C随原告A共同生话,被告B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探视权略。
    三、财产分割结果同文中描述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8170元,由原告被告各半负担。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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