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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商法:上市暂停
发布日期:2020-05-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上市暂停又称“停牌”。证券管理机构对上市证券采取的暂停上市措施。上市证券的发行人存在法定暂停上市事由时,证券监管机构决定暂时停止该发行人上市证券的交易,在暂停事由予以排除之后,再恢复其证券的上市交易。依据中国《公司法》第157条的规定,股票上市停的事由包括: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其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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