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丈夫下落不明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日期:2020-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咨询:

2007年,我向丈夫提出办理离婚手续,但丈夫得知后一直避而不见。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丈夫一直没有露面。现在我想办离婚手续却连人都找不到

   推荐阅读:离婚手续办理

  答复:

  配偶下落不明可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的,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向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在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