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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601101)被证监会调查,股民索赔继续征集
发布日期:2020-05-22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昊华能源(601101)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2020年5月20日,昊华能源(601101)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20日,昊华能源(601101)公告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86 号)——《关于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昊华能源(601101)2019年12月28日发布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相关问题的风险提示暨复牌的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京东方能源实际拥有巴彦淖井田4.5亿吨配置资源量,2015年2月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公告》中关于京东方能源拥有巴彦淖井田 9.6 亿吨 配置资源量存在错误,实际应为4.5亿吨。经公司初步核实,因前述错误的存在,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后,京东方能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以9.6亿吨煤炭资源配置量进行了相应的财务核算,构成重大差错,导致公司资产和归母净利润虚增。
昊华能源(601101)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5年4月29日到2019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昊华能源(601101)股票,并且在2019年12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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