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被告人杨婕妤利用微信聊天工具交友诈骗案
发布日期:2020-05-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基本案情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被告人杨婕妤通过微信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苏蕾相识后,慌称名叫“文毅斌”,系已婚男性微商,并以恋爱为幌子,编造代购化妆品等商品、代理销售、代办签证、出国旅游、赠送礼物和车辆但需由苏蕾先行垫付款项等虚假事由,先后作案36笔,骗取苏蕾人民币共计273.257万元。其中,2016年5月至6月,杨婕妤以赠送苏蕾玛莎拉蒂轿车但需由其先行垫付款项为由,先后18次通过支付宝转账、银行卡汇款的方式,骗取苏蕾人民币共计95.93万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婕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27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婕妤能认罪悔罪,退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杨婕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虽然利用微信聊天、网络支付方式行骗,但诈骗手段仍较为传统,技术含量并不高,之所以能骗得巨额财物,与被害人网络交友不够谨慎有直接关系,直到最终侦破案件,戳穿谎言,被害人才相信已上当受骗。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通过网络婚恋交友的人们,要培养必要的安全意识,尤其是涉及经济交往时,不要轻信承诺,更不要轻易汇款,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杨青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