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康尼机电(603111)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2020年5月12日晚,康尼机电(603111)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康尼机电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将 3.045 亿元定期存单 质押,导致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2015 年至 2017 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5 年至 2017 年,龙昕科技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的方 式,通过客户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等 11 家公司,在正常业务基础上累计虚增收入 90,069.42 万元(2015 年至 2017 年 6 月累计虚增收入 54,674.53 万元)。其中,2015 年虚增收入 14,412.50 万元, 占龙昕科技总收入 22.02%;2016 年虚增收入 30,647.53 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 30.09%;2017 年 1-6 月虚增收入 9,614.50 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21.51%;2017 年虚增收入 45,009.40 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 40.59%。
同时,龙昕科技按正常业务毛利率水平,虚假结转成本。其中,2015 年虚 增成本 8,843.59 万元,2016 年虚增成本 18,759.73 万元,2017 年 1-6 月虚增成本 7,298.96 万元,2017 年虚增成本 27,624.49 万元。导致龙昕科技 2015 年虚增利润 5,568.91 万元,2016 年虚增利润 11,887.80 万元,2017 年 1-6 月虚增利润 2,315.54 万元,2017 年虚增利润 17,384.91 万元。
此外,为平衡结转的虚假成本,龙昕科技倒算出需采购的原材料数据,进行 虚假采购,虚假采购的款项主要支付给龙冠真空、德誉隆。其中,2015 年虚假 采购金额 18,700.94 万元,2016 年虚假采购金额 33,700.15 万元,2017 年 1-6 月 虚假采购金额 8,340.37 万元,2017 年虚假采购金额 30,498.45 万元。龙昕科技虚 假采购导致各期末形成大量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015 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 11,577.81 万元,2016 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 233.22 万元,2017 年 6 月末虚假应 付账款余额 10,329.06 万元,2017 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4,172.91万元。
2018年8月23日,康尼机电(603111)公告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1807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康尼机电(603111)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24日到2018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康尼机电(603111)股票,并且在2018年8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康尼机电(603111)股票的投资者,可向康尼机电(603111)等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