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鉴定不公平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5-18    作者:郭庆梓律师
当事人以为查验、判定成果有问题的,能够在规则期限内请求从头查验、判定。具体规则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第四十四条之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查验、判定成果后二日内将查验、判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判定结论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查验、判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从头查验、判定的请求。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应当另行指使或许托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历的判定组织进行从头查验、判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