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刚泰控股(*ST刚泰,600687)虚假陈述索赔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征集工作。
刚泰控股(*ST刚泰,600687)于2019年10月26日发布刚泰控股(600687)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主要的违规行为是:一是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6月13日期间,刚泰控股为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他相关方的21笔借款违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6.34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刚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因前述21笔借款多笔未按期偿还,部分出借人将刚泰控股列为被告之一提起诉讼,涉诉金额合计不低于7.85亿元,已达到披露标准,刚泰控股未及时披露。
刚泰控股(*ST刚泰,600687)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初步判断,在2016年11月22日到2019年4月11日之间买入刚泰控股(*ST刚泰,600687)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