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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被查,带来投资者索赔机会
发布日期:2020-04-16    作者:柯正云律师

2020年4月15日,东方网力(300367)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202001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与此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现董事刘光先生于同日收到调查通知。
公司收到问询函
        公司近期收到创业板问询函,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对于认购的中粮信托睿元系列理财产品出现信托收益无法按期兑付的情况进行说明。此外还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对中民租赁债权承担回购义务的原因,是否为违规担保等问题。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涉及到问询函针对的问题,暂时还难定论,但根据问询函内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或与问询函关注的事项有关。
被查带来投资者索赔机会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15日前买入并在该日仍持有一股东方网力股票投资者可索赔,投资者可通过 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 参加。
公司实力不错 
        东方网力成立于2000年9月,总部位于中国北京,2014年1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21个区域及美国、东南亚等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全球员工约1400人,其中技术人员超过800人,分布于国内六大研发中心和美国硅谷。根据全球科技研究机构Omdia报告显示,东方网力在2014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市场排名是中国第一、世界第三的VMS(视频监控管理软件)供应商。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东方网力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搜索上述博客参加。东方网力作为全球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领导厂商,是值得投资者信赖的公司,然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查,实属不该。视频监控再厉害,自身违法违规“监控”不严,违法任性,将难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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