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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发回重审
发布日期:2020-04-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回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刑诉法第2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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