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华谊嘉信(300071)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2019年3月13日晚,华谊嘉信(30007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华谊嘉信2013年12月3日公告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华谊嘉信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华谊嘉信《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华谊嘉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的罚款。
华谊嘉信(300071)投资者索赔条件:
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3年12月3日到2018年5月17日之间买入华谊嘉信(300071)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