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徽宁路拓宽工程)
发布日期:2020-02-11    作者:张峥嵘律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黄府征〔2020〕001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徽宁路拓宽工程)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徽宁路62-70号(双号)、74-84号(双号)、90-102号(双号)、112号、120号。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