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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该如何收集、固定证据,以便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发布日期:2020-01-14    作者:崔新江律师

审判实践中,农民工拿着工资条或者欠款条起诉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并非所有的出条人都是“老板”。农民工进城务工前,应尽可能与用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有签合同,也应该知道谁是“老板”、工资是谁发的,否则发生纠纷时就有可能出现明明有理却打不赢官司的情况。
        农民工进城务工很少主动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确定工程量,平时就要多注意收集证据,最好定期结算,让老板写字条,平时记录工作量的本子要让老板签字。如果老板不签字,也要对通话录音,或者把工作量通过微信、短信等途径发给老板,和老板对账,还可以让老板雇用的现场管理人员或记工员签字认定自己的工作量。
        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虽然仅一字之差,处理程序和途径却是不同的。劳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关系则分两种情况,如果劳动关系明确且欠付工资款明确,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否则需要先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遭遇欠薪,首先可与用工方协商,其次可以找当地工会从中协调,最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建设行政部门投诉。到法院也并非只有诉讼一种方式,除诉前调解外,在欠付劳动报酬明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件,也可以利用商事仲裁快速解决纷争。
        很多人不知道财产保全的好处。法律上规定的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保全。对大标的案件,如果发现对方存在违约或逾期支付风险增加,要注意尽快起诉,尽快申请诉前保全。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民事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以此抗辩的,债权人可能丧失胜诉权。
        收到欠条、借据等,一定要看清楚是否注明支付时间,如果有,一定要在此时间前向对方主张权利并留存证据,最好及时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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