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刑事拘留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法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如果做了违反法律的事情必将受到制裁,严重的时候直接导致刑事拘留,对于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如果想解除刑事拘留,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解除刑事拘留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
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的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错拘。同时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查明其他同案犯,不贻误战机。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所谓不应当拘留,主要是指以下情形:
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拘留的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虽然有犯罪行为,但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虽有犯罪行为,但不是被拘留人所为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拘留人所为,但该人并不具备法定的适用拘留的情形,不需要拘留的。遇有上述情况的,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予以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关于刑事拘留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生活中如果您涉及到了刑事案件或者需要律师协助处理相关的案件,可以咨询或者委托信专业刑事律师,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