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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空气最差城市 大气污染防治有哪些法律
发布日期:2020-01-03    作者:李丹律师
十大空气最差城市
  十大空气最差城市,河北占了六个,这也严重影响了首都北京的空气质量。北京和河北,不管是谁影响谁,都是祖国的大好河山,我们中国人就不要区分彼此了,还是想想怎么联合整治大气污染,还给人民蓝天白云、青山碧水。
  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福州、惠州、珠海、深圳、厦门、丽水和贵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74个城市的平均达标天数仅221天,达标率60.5%。从污染物的浓度分析,74个城市中,PM2.5的浓度年均值是72微克每立方米,超过了二级标准1.1倍。仅有拉萨、海口、舟山三个城市完全达标。从区域的污染情况分析看,京津冀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7.5%,比74个城市的平均达标天数低23个百分点。”
  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并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十大空气最差城市,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因为这里曾经是工业重镇,在那个注重经济发展的岁月,这样做几乎是难以避免的。但是,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到注重可持续发展,教训是惨痛的,也算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段弯路,认识到不足,及时纠正,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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