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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蓝丰生化(002513)索赔风险
发布日期:2020-01-02    作者:谢保平律师
蓝丰生化(002513)近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处罚事先告知书》,即将对蓝丰生化信披违法进行处罚,谢保平律师团队为了保障股民索赔成功几率、也为了为股民提供准确的索赔信息,不仅仔细研究处罚事先告知,还对蓝丰生化的财务状况进行了仔细研读。
        律师认为,蓝丰生化股价还保持在7元多,根据第四季度财报显示,蓝丰生化是营利,并没有亏损;且根据处罚事先告知来看,原来的股东王宇作为被处罚人应该对蓝丰生化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王宇实际控制多家公司,还是有些资产的。因此,初步分析,蓝丰生化胜诉后实际获得赔偿款基本没有问题。

索赔条件
        (1)2016年8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蓝丰生化(002513)股票,且在2018年4月29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6年8月23日至2019年1月9日之间买入蓝丰生化(002513)股票,且在2019年1月10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律师证券维权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索赔条件有可能根据证监会行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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